赣州市公路投资集团清产核资和税务专项审计 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一、询价条件
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拟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赣州市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赣州创新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赣州华晨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赣州龙翔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开展清产核资和税务专项审计工作。本次询价项目名称:赣州市公路投资集团清产核资和税务专项审计服务项目。询价人: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签订单位为: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二、询价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清产核资和税务专项审计对象:赣州市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3家下属子公司。
2.时间范围:本次清产核资基准日为2025年3月31日,税务专项审计核查时间范围为2018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3.资产情况核查:对公司的各项资产情况进行清理,围绕企业资产的取得、变动、处理等情况,对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清理核查,掌握资产的实际状况。重点对货币资金、存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科目反映的经济事项进行核查,对各项资产进行账账核对、账表核对。
4.对公司负债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核查:对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科目进行重点检查;对融资资金进行分类统计并检查资金 使用情况和利息分摊情况。对企业或有债务进行准确全面核查。
5.对公司所有者权益进行核查:重点检查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等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
6.根据清查过程中收集的证据,准确全面分析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及运营管理情况。
7.对公司的税务状况进行全面审查,精确识别潜在税务风险(如欠税、不合规行为、税收争议等)。
(二)服务要求
1.为确保审计服务工作质量,参与项目人员必须在被审计单位现场实地工作且不得中途变更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变动的,需提前报采购人同意,且替换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人员资质)。参与此次服务工作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在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确保服务工作的客观公正。同时还应遵守保密纪律,增强保密意识,不得向采购人以外的任何第三方透露本次服务的相关情况。
2.本次清产核资工作,须按公司出具合并报告、单体报告(每家子公司出具1份单体报告,本部公司出具1份合并报告和1份单体报告)。
3.本次税务专项审计工作,须按公司出具单体报告(每家子公司出具1份单体报告,本部公司出具1份单体报告)。
4.报告内容必须做到数据真实完整、定性准确无误,全面、如实反映公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状况及税务状况。
5.本项目需组建不少于5人的专项审计服务团队,其中:注册会计师不少于3人,其余人员须具备中级会计师(或税务师)以上资格。
6.完成时间:正式合格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和税务专项审计报告须于2025年7月31日之前完成。
三、本次询价的控制价及要求
控制价:30万元,其中清产核资20万元,税务专项审计10万元。报价单项及报价总价均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视为不响应询价文件,而被询价人拒绝。
本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实施和完成项目所需的劳务、咨询、交通、专家、会务、管理、保险、税费、差旅费、利润等所有费用,询价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根据《赣云采交易平台收费标准(暂行)公告》,赣云采平台在项目评审结束后,向中标企业收取费用。中标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赣云采平台指引完成费用缴纳,费用完成支付可下载中标通知书。
四、评审原则:本次询价采用经评审报价最低价法。
五、询价保证金
该项目询价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报价人必须在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询价保证金以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的原件,均应密封完好在一个单独的封套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在递交报价文件时一并递交给询价人,逾期不予受理。
询价保证金必须按上述的时限、密封要求递交,否则其询价保证金无效,询价人有权拒绝其报价文件。
询价保证金的核验及退还:由询价人现场核验并收取第一候选人的保证金,其余报价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如第一候选人的保证金不满足要求,则报价文件视为无效,保证金予以退还,再按候选人顺序收取并核验保证金,直至保证金满足要求)。中选人的询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一次性退还,如中选人拒绝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损害询价人利益的情况,询价人有权拒绝退还中选单位的询价保证金。
若报价人在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后要求撤回报价文件,询价人有权拒绝退还报价人的询价保证金。
六、履约担保
1、在询价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14天内成交人应向询价人提交履约担保并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
2、履约担保的形式:保函(银行保函、财务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函、第三方担保公司保函)或现金保证金。
若采用银行保函,出具履约保证金的银行级别:成交人所在地的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及以上级别且具有相应担保能力;
若采用财务公司保函,财务公司应属于中国银行保险监管委员会批准的国有财务公司且经合同签订人认可;
若采用保险公司保函或第三方担保公司保函,应经合同签订人认可;
若采用现金,成交人应从其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一次性转入合同签订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退还时不计利息)。
3、在项目实施完成合同工作内容并经业主验收合格后28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成交人。
4、履约担保格式见询价文件。
七、费用支付
报价人向询价人提交正式合格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和税务专项审计报告经询价人审核无误并开具合法发票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
八、报价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业绩要求:报价人近2年内(指2023年5月1日至询价公告发布日前1日止)完成过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及税务相关专项审计服务项目各不少于1项。
3、人员要求:本项目需组建不少于5人的专项审计服务团队,其中:注册会计师不少于3人,其余人员须具备中级会计师(或税务师)以上资格。
拟投入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在职证明(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投入人员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投入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证明材料的社保缴纳单位名称需与报价人单位名称一致)。
九、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人应根据询价文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上传至“赣云采”平台系统中。同时将纸质报价文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叁份)、不得活页,并标明正副本一正二副(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上传至“赣云采”的文件与纸质文件必需一致,否则询价人有权判定为不通过形式审查。
报价文件包括:
1、法人代表相关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函;
3、信誉承诺表;
4、单位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5、拟投入的审计人员汇总表及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6、业绩等证明材料(须提供已完项目的合同文件)复印件;
7、询价文件要求的其它文件。
十、公告媒介、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有意向的报价人请于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在“赣云采”平台(https:www.jxgyc.com/)、江西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jxtb.org.cn/)或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gzjtkgjt.com/)查阅询价公告,登入“赣云采”平台(https:www.jxgyc.com/)下载询价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项目询价如有补遗,将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在“赣云采”平台(https:www.jxgyc.com/)发布,报价人应随时关注该网站,及时下载,询价人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报价人应根据询价文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上传至“赣云采”平台系统中。同时将纸质报价文件一式叁份(即正本一份、副本贰份),装订成册,密封提交至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密封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响应日期,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单位章或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十二、报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16日下午15:00。
递交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赣州东收费站出口旁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楼开标室。询价人将拒绝接受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函。
请各报价人委派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书原件,递交报价文件及参加本次询价活动,询价人将对各报价人委派的授权代理人进行现场身份核查,如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时未能提供上述资料,询价人将对其报价文件予以拒收。
十三、报价文件的开启程序
1、公布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人数量(如报价人不足三家,则本次询价失败,报价文件原封退回);
2、报价人代表现场检查报价文件密封情况,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询价人将予以拒收;
3、开启报价文件,公布报价人名称、报价等,结束后报价人及询价人签字确认。
十四、公示
询价结束后3日内,在“赣云采”平台(https:www.jxgyc.com/)、江西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jxtb.org.cn)、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jtkgjt.com)上对候选人进行公示。
十五、联系方式
询价人名称: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询价人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赣州东收费站出口右侧
联系人:温女士
电 话:0797-8289692
十六、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审计部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赣州东收费站出口右侧(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0797-8289879
邮政编码:341000
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