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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机关大院绿化日常管养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2021-12-24

一、询价条件

本次询价项目名称: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大院绿化日常管养项目。采购人为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签订人为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管养区域概况:公司机关大院绿化总面积17446m2,其中草皮6673 m2、停车位草籽2272 m2,小灌木8176 m2,餐厅屋顶绿化面积325 m2,其间种植有乔木、大灌木5561株。

采购内容:为提高公司机关大院绿化水平,创造良好的办公生活环境,拟将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大院绿化日常管养项目整体委托给专业机构承包管养。管养工作应按照园林绿化管养操作规程及质量标准执行,包括公司机关大院绿化场区内苗木的浇灌、修剪、施肥、防治病虫害、松土、除草、防灾、补植、土质改良及清理绿化场区内垃圾等工作确保所有绿化花木长势良好,绿化成活面积达95%以上,乔木、大灌木成活率达98%以上,小灌木成活面积达95%以上。

项目地点: 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赣州东收费站出口旁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大院内。

为做好日常绿化管养工作,要求常驻至少3名绿化管养工人,并在管养期限对人员进行打卡考勤制度(每月人员现场绿化管养打卡天数不少于22天,且每日指纹考勤打卡4次),并纳入本项目绿化管养考核评分。

化肥、有机肥料的验收标准应依据相关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依据管养情况进行数量和质量的验收,且每年不少于4次。

管养期限:本项目管养期限为两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三、本次询价的控制价上限及要求

控制价上限:37万元,管养期两年。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本限价,否则视为不响应询价文件,而被采购人拒绝。

本报价包含人工费、苗木补植费、肥料及材料费、土质改良费、设备及燃油费、运费、税金、利润等所有内容,住宿、通行费自理,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浇灌用水由采购人提供,承包人要注意节约用水。

四、询价保证金

该项目询价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元)。报价单位必须在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询价保证金以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现金形式或银函保函的原件,均应密封完好在一个单独的封套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在递交报价文件时一并递交给采购人,逾期不予受理。

询价保证金必须按上述的时限、密封要求递交,否则其询价保证金无效,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报价文件。

询价保证金的核验及退还:在第二轮报价后,由采购人核验并收取第二轮报价后确定的第一候选人的保证金,其余报价单位的保证金当场退还(如第一候选人的保证金不满足要求,则报价文件视为无效,保证金予以退还,再按候选人顺序收取并核验保证金,直至保证金满足要求)。中选单位的询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一次性退还。

五、费用的支付及履约担保

(一)费用支付:

1、按半年进行一次考核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工作可计量,支付不超过合同价的25%作为当次绿化管养费用,若考核达不到90分(含),按下述第2款进行评分支付。具体考核标准详见(附表《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大院绿化日常管养项目绿化管养检查评分表》)。

2、每次绿化管养费根据双方现场检查评分进行计算,若考评得分在100分-90分(含),则不处罚;若考评得分在90分(不含)-80分(含),甲方从乙方当次绿化管养费中扣除10%的当次绿化管养费作为乙方违约处罚金;考评得分在80分(不含)-70分(含),甲方从乙方当次绿化管养费中扣除20%的当次绿化管养费作为乙方违约处罚金;乙方违约处罚金,以此类推扣除违约处罚金,当考评得分小于60分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采购人支付费用前,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经采购人认可的真实有效的发票。

(二)履约担保:

1、在公示结束后14天内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并签订合同,履约担保金额为10% 签约合同价。

2、履约担保的形式:保函或现金保证金。

若采用银行保函,出具履约保证金的银行级别:中标人所在地的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及以上级别。

若采用财务公司保函,财务公司应属于中国银行保险监管委员会批准的国有财务公司且经招标人认可。

若采用现金,中标人应从其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一次性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退还时不计利息)。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

3、成交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

4、采购人在项目实施完成合同工程量并经业主验收合格后28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成交人。

六、报价人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经营范围)。

2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1日)至少完成1个类似项目(每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15万元)。

七、报价文件组成

请各报价人派专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报价文件,参加本次询价活动,报价文件包括:

(1)法人代表(持法人代表相关证明复印件)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授权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函;

(4)信誉承诺表;

(5)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6)业绩证明材料(已签正式合同)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应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不得活页,并标明正副本(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八、公告媒介、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有意向的报价人请于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在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gzjtkgjt.com/)或江西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jxtb.org.cn/)查阅采购公告,在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gzjtkgjt.com/)下载询价采购文件。

九、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报价文件应密封包装。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或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十、报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9日11:00,递交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赣州东收费站出口旁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楼会议室。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函。

十一、报价文件的开启程序

1、公布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人数量;

2、报价人代表现场检查报价文件密封情况;

3、开启报价文件,公布报价人名称、报价等,结束后报价人及采购小组签字确认。

十二、公示

询价结束后3日内,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jxtb.org.cn)、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jtkgjt.com)上对候选人进行公示。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赣州东收费站出口右侧(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0797-8289692

十四、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审计部、纪检监察室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赣州东收费站出口右侧(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0797-8289879、0797-8282685

邮政编码:341000

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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