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公开发行中期票据承销商采购项目第01号补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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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
各投标单位:
针对《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公开发行中期票据承销商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决定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作出如下修改并编制第01号补遗书。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P1页“对其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公开发行中期票据承销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修改为“对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公开发行中期票据承销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P30页“三、采购项目需求”中的发行人由原“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修改为“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中所述的发行人均为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P30页“三、采购项目需求”中“6.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集团及子公司有息负债本息用途。”修改为“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19赣州高速MTN001”永续中票本金及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P2、P15、P48页关于“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次债券项目出具同意承销的相关批复文件,证券公司需提供本公司立项批复文件,银行需提供该行省分行(或省分行以上)出具的承销批复文件。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相应的批复文件。”修改为“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次债券项目出具同意承销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发行本次永续中票的相关批复文件,证券公司需提供本公司立项批复文件,银行需提供该行省分行(或省分行以上)出具的承销批复文件。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相应的批复文件。”,《招标文件》中所有与此有关的内容全部相应修改。
以上内容招标公告与本次第01号补遗书内容不一致的均以本补遗书修改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