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方法不执行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7.1.7条规定,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 1 家中标排序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所推荐的中标排序人确定中标人。
本修改通知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条款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件为准。
赣州高速和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月10日
版权所有: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 不得转载
备案/许可证编号:赣ICP备19007871号-1 技术支持:科睿特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